在數年襄陽建筑規劃設計施工圖審查工作中,通過多項建筑工程的施工圖審查,發現了建筑設計中總平面圖設計、建筑說明、建筑平面、立面、剖面、建筑構件有關深度設計及強制性條文等內容設計中較為常見的問題,現分別總結如下。
1,總平面布置圖
送審的施工圖文件中,總平面布置圖基本上都有,但表達深度差別較大,大部分工程只做到平面定位圖,不符合《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》的有關要求。主要問題有:
1.總平面圖要有一定的范圍。只有用地范圍不夠,要有場地四鄰原有規劃的道路、建筑物、構筑物,多數施工圖只有用地范圍內的布置圖。
2.保留原地形和地物。場地測量坐標網及測量標高,包括場地四鄰的測量坐標(或定位尺寸),有些工程的總圖設計往往無保留。
3.豎向設計。往往只有標注建筑物的±0.000設計標高的相對場地的測量標高數值,有的只有標注室內外高差數而已。結果是:
(1)豎向設計標高不符合規劃部門的控制標高。
(2)場地內與場地外圍的城市道路標高不銜接,不合理。
(3)場地及其道路的標高不利于排水。
(4)場地內道路無設計標高,特別是交接處、建筑物的入口處,也無標注道路坡長、坡向、坡度以及地面的關鍵性標高,也無路面的設計斷面。
4.沒土方工程平衡設計。盲目的豎向設計,往往會帶來不必要的挖方或填方,增加造價,造成經濟損失。
5.總圖設計沒有必要的詳圖設計。比如道路橫斷面、路面結構,反映管線上下、左右尺寸關系的剖面圖,以及擋土墻、護坡排水溝、廣場、活動場地、停車場、花壇綠地等詳圖,場地的排水、場地內道路與城市道路的關系,給施工帶來困難,也無法保證總圖的合理性。
6.消防車道寬度不滿足消防要求。消防車道距離高層建筑外墻小于5米,不滿足消防登高面要求。
2,建筑設計說明部分
1.裝飾做法光是文字說明表達不完整。盡量是有各種材料做法一覽表+各部位裝修材料一覽表方能完整地表達清楚,少數能做到,多數工程還只是文字說明??傉f明中占地面積一般都缺標注。
2.門窗表。一般都有,但關鍵對一些組合窗,非標準窗表示不清楚,對組合窗及非標窗,應畫出立面圖,并應把拼接件選擇、固定件、窗扇的大小、開啟方式等內容標注清楚,如組合窗面積過大,請注明要經有資質的門窗生產廠家設計方可,還有就是對門窗性能,如防火、隔聲、抗風壓、保溫、空氣滲透、雨水滲透等技術要求應加以說明。比如建筑物1-6層和七層及七層以上對門窗氣密性要求不一樣(1-6層為3級,七層及以上為4級)。
3.防火設計說明普遍存在問題。按《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》要求每層建筑平面中要注明防火分區面積和分區分隔位置示意圖,宜單獨成圖,如為一個防火分區,可不注防火分區面積。